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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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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。”

“同学呢?”

沈煜再次摇头。

“小初高都穿校服,只记得小学时候的胖子同桌,但这么多年过去、不知道他是不是减肥了。”

沈煜每次看他的眼神都很专注,是想把他记住。

但很遗憾。

他现在还是没记住。

江一夏伸手触碰温热的皮肉,感受掌下的震动,一下又一下,重得几乎要撞破胸腔。

沈煜平日冷静自持,此刻心跳慌乱,丝毫不加掩饰。

心脏像一只笨呼呼的野狗,冲破胸膛,横冲直撞地朝他奔去。

江一夏说:“认不出我也没关系。我会认出你。无论多少次,我都会认出你。”

沈煜抱住他,摘下眼镜。

不过片刻,江一夏肩膀湿了。

“我的脸盲症遗传父亲,他现在还是认不出我。”

“伯父比你严重?”

沈煜摇头。

父亲记不得、儿子能记得,说明儿子看父亲比父亲看儿子的次数多很多。

原来沈煜从不提及家人、会做针线活、会做饭做家务是因为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爱、不得不过早独立。

脸盲无法建立社交,家人还不和他交流,就只自我封闭。

他是缩在壳子里的蜗牛,背着重重的壳子踽踽独行,因为走得太慢,无法与人建立联系。

探出头、脱下壳,毫无保留地展示柔软,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。

江一夏说:“以后有我。”

熬过寒冬,往后都是夏季。

出柜

沈煜的父亲是刑辩律师,认为凡事只讲结果,说小学拿到奥赛奖,就买乐高玩具;初中考年级前十,买电子设备;高中考上a大,否则就甭想再敲代码……

父亲要求太高,沈煜找母亲诉苦,母亲说男人肩要宽、背要直、话要少,不能把心掏出来。

从那往后,沈煜习惯沉默。

做交换生时,室友收养了流浪猫,野猫晚上总叫、睡不好觉,沈煜想把它赶走,但当猫张牙舞爪地扑过来时,沈煜就有点儿不想让它走了。

比起收养流浪猫,驯服一只不听话的野猫能让他更有成就感。

他既想操控江一夏,又不想江一夏完全被控制,所以当江一夏露出反骨时,他隐约有些兴奋。

送江一夏神兽,江一夏很快原谅了他,并且同意和他上床。

肚皮很薄,被挑起来,手掌按下去,江一夏就会叫。

床湿透,想换个地方,抱着江一夏往客厅走,连接处在压强差的作用下,噗呲噗呲的。

舞蹈生身体很软,能摆出各种姿态。

骚,还会玩。

好喜欢。

江一夏好像知道他脸盲。

所以让他在裤子上缝娃娃。

既然知道、为什么不问呢?

江一夏和邵晗一起看他打球,沈煜很不开心,江一夏不定性,确认关系没有作为男朋友的自觉,发生关系还和别的男生接触,是不是要给他生孩子才能收心呢?

如果能生,他会让他刚出月子就在怀孕的路上。

江一夏不问、是不想揭他的短。

他也要给他同等的尊重。

已经被打上骗子的标签,不能再减分,所以当新的针孔摄像头到货后,他扔掉了。

沈煜裹在一副看起来无懈可击的躯体里,久而久之,连他自己都以为,胸膛和心都是硬的。

江一夏看了加密文件夹,接纳了他的偏执和软弱,让他放下戒备主动坦白。

“认不出我也没关系。我会认出你。无论多少次,我都会认出你。”

沈煜眼睛湿了。

“别哭,哭得我心都碎了。”

沈煜擦擦眼睛,“所以你原谅我、和我上床、是因为可怜?”

“那我怎么不可怜要饭的?”

沈煜戴上眼镜,冷酷道:“我没哭,你看错了。”

江一夏接受了不完美的他,所以他决定再勇敢一点,坦诚了自己的家庭状况。

“我爸过年没回家。”

话说出口,似巨石移开胸口,经年累月的压抑终于找到出口。

“以后有我。”

江一夏是盛夏,浑身上下散发着明媚的朝气,带给他前所未有的悸动。

没有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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